根据闽南理工院〔2015〕64号《关于在学系基础上成立二级学院的通知》为适应学校发展和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需要,经校务会议研究,报董事会批准,决定在各学系基础上,成立二级学院,撤销学系建制。
其中,成立体育学院,撤销体育系建制。
根据通知,各二级学院成立后,原任领导班子先行自然过渡。二级学院党组织机构设置,将由校党委按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等规定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