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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闽南理工学院第11届校园运动会的通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6-11-01 [来源]:互联网 [浏览次数]:

一、主办单位:闽南理工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

二、竞赛日期:2016年11月26日

三、竞赛地点:闽南理工学院(宝盖校区)体育场

四、参加单位及分组(用户名):

普通学生组(8个代表队):光电与机电工程学院、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、经济与管理学院、财务与会计学院、信息管理学院、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、土木工程学院、外国语学院

体育专业组(4个代表队):13级、14级、15级、16级

五、 竞赛项目:

1、 男子组(11项)

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

2、 女子组(11项)

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

六、 参加办法:

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,教练员1人,运动员总人数不限。各代表队个人项目每项限报5人,每人限报2项,可兼报接力。

七、 比赛办法、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:

1、 参赛运动员(队)不足3名(队)的项目不进行比赛(提前通知报名单位,可更改报名项目,但不得换人)。各单项参赛运动员人数不足八人(含八人)减1录取。

2、 个人:学生组男女各单项均取前八名。

3、 团体:团体总分取前六名。

4、 计分办法:(1)各单项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(前三名发放证书、奖品),(2)各单项各单位(5人)参加比赛的成绩相加再除以5,为该单项集体名次(只作为总分记录,不发证书、奖品)。接力赛加倍,破校纪录加5分,并按各代表队运动员在单项比赛中得分之和分别排列团体总分名次,得分多者名次列前,如得分相等,以破纪录多者列前,如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,以此类推。

5、 评选各代表队、个人(运动员、裁判员)体育道德风尚奖。

八、 报名:

1、 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,登录闽南理工学院网站报名,或直接登录http://222.77.99.244:8093/ydhbm/,在运动会名称栏中选择:闽南理工学院第11届田径运动会,用户名为各参赛单位名称,初始密码12345678,(注意:男子组、女子组各一页,请注意看页面下的说明)登录后系统会自动提示重置新密码,然后才能重新登录进行报名。报名截止日期为11月14日,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。网上报名后可打印出纸质文档,纸质文档需加盖各学院公章,在11月18日前送交体育学院办公室(宝教一B503)。

2、 报名后不得更改,逾期报名者以弃权论。

九、 竞赛办法:

1、 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最新审定的《田径竞赛规则》。

2、 比赛器材由大会统一准备。

十、检录

大会设第一检录处和第二检录处,

十一、资格审查

1、为了端正赛风,资格审查组将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。如在此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、违反规定者,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。对冒名顶替参加比赛的运动员,属个人项目,取消其比赛成绩和名次;属集体项目,取消全队比赛成绩和名次,并追究运动员所属单位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并通报全校。

2、参加800米以上距离(含800米)的运动员需经校医务室检查证明身体健康,并由运动员所在单位认可该运动员适宜参加其报名项目比赛的,将纸质证明加盖各系公章,在11月18日前交体育学院办公室,否则不得参赛。

十二、 本规程由校体育运动委员会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

闽南理工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

2016年11月1日